南屏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香洲区科技企业研发办公场地扶持办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反映。
365体育app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香洲区科技企业研发办公场地扶持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快引入、孵化和培育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企业,加速产业和人才集聚,推动香洲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场地范围】 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研发办公场地是指在香洲区范围内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办公、研发、小试中试等功能的各类物理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参照行政物业管理的政府载体、孵化器用地中用于孵化的产业载体以及其他市场化载体。
第二条【组织机构】 香洲区创新载体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议企业扶持申请、考核结果、协议终止及其他重要事项。
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扶持申请、组织评分、召集小组会议、拨付资金等工作。
监管主体负责已通过审议的企业考核协议签订工作。落户园区外企业监管主体为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落户园区内企业监管主体为所在园区。
第三条【基本条件】 申请场地扶持的应为注册地和纳税地在香洲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自主创新能力强、人才集聚度高的公司;且应属于数字创意、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智能家电、办公自动化、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光电以及金融科技、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
第四条【扶持标准】 对申请办公场地扶持的企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以下标准予以扶持:
(一)评分达95分(含)以上的,给予租金、物业费全补扶持,最高不超过120元/月/平方米。
(二)评分在90分(含)— 95分的,给予9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过90元/月/平方米。
(三)评分在80分(含)— 90分的,给予7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过70元/月/平方米。
(四)评分在70分(含)— 80分的,给予50%租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元/月/平方米。
如有小试、中试、研发等需求申请厂房的,参照上述四档评分标准,分别给予相应档位比例租金扶持,最高不超过40元/月/平方米。
场地(含办公和厂房)扶持面积原则上最高不超过3000平方米,扶持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重点扶持】
(一)对我区有重大经济贡献(年纳税额1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在我区开展 “强链补链”而设立的科技创新项目,可不设扶持上限。
(二)对属于《香洲区招商委员会工作制度》议事范围的项目,经香洲区创新载体领导小组会议初审,并经香洲区招商委员会审议后,可突破上限。
第六条【扶持方式】 场地扶持采取“先申请后补贴”的方式于每季度第一个月集中拨付。企业实缴费用低于扶持标准的,按实缴费用予以扶持。
第七条【申请流程】 申请场地扶持的企业,结合《365体育app体育比分365: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要求,按照如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向监管主体提交扶持申请及承诺指标,监管主体进行初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分(含硬性指标评分、专家评分两个环节),形成审核结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提交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
(三)由监管主体与审议通过的企业根据承诺指标签订考核协议,确定考核条件及扶持标准,并负责后续服务、监管工作。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定期考核工作。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通过继续予以扶持;考核不通过的,给予一个月整改期,整改期后仍未通过考核的,不再扶持。考核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监管主体。
(五)监管主体应对扶持企业进行动态监管,不定期查看场地使用情况,如存在场地未充分利用或弄虚作假情况,依照考核协议追究企业责任。
第八条【扶持原则】 本办法扶持企业原则上指2021年1月1日后在香洲区成立或迁入的企业。同时符合本办法及珠海市、香洲区其他场地租金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已享受过区级租金扶持的企业,本政策扶持时间将相应扣除。
第九条【其他】 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3年,后续根据实施效果适当调整。当年扶持金额规模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本办法由香洲区创新载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